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0.“求你和我的婢女同房”表示与外在人的结合。这也可从前面的阐述(1895节)清楚可知,即:人的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内在人和作为母亲的外在人孕育和生出的。人的实际生命来自内在人;在属于记忆的接受器皿通过认知和知识,或宗教知识和世俗学问形成之前,这内在人与外在人只能有一种最模糊的交流。
内在人的流注通过情感进入外在人的认知和知识。与此同时,在我们获得这些认知和知识之前,内在人的确与外在人交流,但只通过情感交流,它通过情感掌控外在人。这仅仅产生最一般的活动和某些食欲,以及诸如小孩子表现出的某些盲目倾向或本能。但这生命会随着器皿在外部记忆中通过知识或认知,在内部记忆中通过理性思维形成而逐渐变得越来越明晰。随着这些器皿形成,并按顺序排列,事实上以这种方式排列:它们彼此相互关联,比较像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或社区和宗族,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由此变得越来越完善,甚至通过介于中间的理性思维变得更完善。
然而,如果形成这些器皿的宗教知识不是真理,那么这两者就不会彼此一致,因为内在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在真理中为自己找到对应。这些真理构成两种记忆的器官形式,是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能适合被引入其中的真正器皿;因为当它们被如此引入时,主就照着天堂,即祂国度的社群的模式和形像排列它们,以使此人可以成为最小形式的一个天堂或主的国。事实上,那些处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之人的心智在圣言中就被称为天堂或主的国。不过,这些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深入思考的人听的。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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